中共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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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3 | 点击量:154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2日至5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直接抓”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路径。对照巡察反馈问 题清单,逐条逐项梳理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抓手、每个环节都有跟踪推进。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质效。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组书记黄新军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股室和责任人及时约谈提醒,坚决防止整改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推进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分类施策,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回应、有落实。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建章立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截至6月30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修订或完善制度15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持续巩固不到位,同类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日常监管第一责任人及固定资产责任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杜绝资产未登记等情况再出现。二是对2021年以来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未登记的4处固定资产完成补登。
       (二)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城市管理“绣花”功夫下得不深方面。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党组会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并安排1名班子成员做好会上研讨发言准备。会上完整记录学习内容、研讨发言和讨论情况。二是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均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学习研讨
       3.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桃源县城市管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专职管理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二是对桃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车辆违停贴条系统已完善,正在试运行。三是局渣土办公室对7家渣土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渣土公司运输车辆的GPS和摄像头均已正常使用。四是制定《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管理,一中队对豪兴市场、二中队对步行街出口小摊小贩进行管理。五是开展集中整治月行动,联合交警、街道社区对豪兴市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规范小摊小贩经营秩序,保证道路通畅和市场内部卫生整洁。六是城市管理一线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七是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培训。八是建立许可审批台账,明确登记许可期限。对湖南君丞园林过期广告进行拆除并重新进行许可。九是对城管执法局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大队负责人分别开展提醒谈话
       4.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结果: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全面自清自查。二是重新对2021年以来案件进行审核,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未再发现处罚依据适用不准、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准、超标准罚款等问题。三是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会出台《关于城建领域自由裁量权的会议纪要》。四是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五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大队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5.行政许可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中,超标准收费进行退还,选择性收费和收费不清的按标准进行追缴,并对2021年以来案卷开展自清自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二是建立《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并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公示公开。三是按照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在第三、四季度相关分管领导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案卷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四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五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大队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实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方面。
      6.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实施方案》并形成了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二是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干部职工大会,针对单位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并集中观看《警钟2024》警示教育片。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火车站管理事务中心超标准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办公家具配置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建立台账登记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配备情况。二是已将超标准公务接待费上缴纪委专户。三是制定《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议制度》,大幅精简会议。四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发放伙食补助、超标会议餐费、超标加班餐费、超标发放工会活动纪念品及违规报销罚款开支等均已全额收回并退回到财政专户。二是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干部职工大会,开展财经纪律学习,规范财经管理行为。三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9.项目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的项目管理问题开展自清自查。二是修订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微小工程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10.违规收取广告费。
       整改结果: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违规收取广告费”等问题开展自清自查。二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三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11.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开展自清自查,完善公车登记管理台账,完成19台涉嫌套牌车辆和违规车辆的报废手续。二是修订完善《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车、执法车管理制度》。三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12.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9名在职干部职工长期挂账借款已全额退还到财政专户。二是对2021年以来往来款长期未收回、收入未入账等2个问题开展清查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2021年以来财务支出打款不规范、报账审核不到位、票据使用不规范、报账无原始明细等4个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四是修订完善《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及制作《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用经费支出申请审批表》,并明确使用范围。五是制定《桃源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临时用工报批单》。六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13.物资出入库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物资出入库管理不到位”情况开展自清自查,督促指导路灯管理站、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管理台账。二是制定《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仓库管理制度》。三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14.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合规。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合规”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超标部分费用已退还至财政专户。二是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桃源县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十条规范》。三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四)反馈问题: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方面。
       15.党组议事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对议事范围、人员、程序和决策方式进行规范。二是下发《关于局班子成员分工安排情况的通知》,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非班子成员未再纳入班子分工。三是对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到位问题开展自清自查,针对具体情况提交说明。四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16.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织岗位动态监控台账》,及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委员空缺、任期届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杜绝岗位长期空缺情况再次发生。目前,机关党委书记、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均配备到位,长期空缺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纳入长效监管。二是对局机关党委下辖党支部书记任免情况开展自清自查,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全部重新开展补选和任命程序。目前,9个党支部书记均已按规范程序配备到位。三是对局机关党务公示栏内容进行了规范更新。四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五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17.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班子成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步骤、流程及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发展党员程序缺失、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等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三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19.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机构编制、干部任用相关文件,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对接县委组织部,精准把握政策标准,并对一中队和二中队党支部书记进行重新任命。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单位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具体安排如下:
       1.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全体人员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部署上来,杜绝“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2. 健全整改机制,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和阶段性完成的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建立“每周调度、每月通报”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事项,严肃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3. 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完善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将整改成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整改工作标本兼治、取得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00153;电子邮箱:1334028370@qq.com。

中共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6年7月2日


责编:李军

一审:谢瑾

二审:李军

三审:曹志武

来源:中共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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